8月26日晚间,东方航空发布了2008年半年度业绩报告,公告称,公司股东东航集团特别承诺:
(1)所持东方航空原非流通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,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;(2)承担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全部费用。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保证将忠实履行承诺,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,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。
报告期内,东航集团忠实履行了承诺。
关键字:东方航空:大非承诺自股改3年内不减持
8月26日晚间,东方航空发布了2008年半年度业绩报告,公告称,公司股东东航集团特别承诺:
(1)所持东方航空原非流通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,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;(2)承担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全部费用。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保证将忠实履行承诺,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,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。
报告期内,东航集团忠实履行了承诺。